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下发《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11 浏览次数:10523次 【字体:小 大】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下发 《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近日,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对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具体问题的说明、材料报送要求、工作安排作了详细说明,并提供了各分院的代码。规定:凡担任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取得高校教师资格,没有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将不得申报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下载文件 附件下载:暂无下载地址 【打印正文】 相关文章 09-252024年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社会培训招生简章04-11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开展常规巡视的通知06-12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内部采购 成交公告06-12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内部采购 成交公告06-05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内部采购 成交公告06-05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内部采购 成交公告06-05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内部采购 成交公告06-05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内部采购 成交公告06-052025年汽车工程系无人机编队设备 采购公告06-042024-2机电工程系实训耗材采购 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