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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应届毕业生“专转本”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0 浏览次数:10979次 【字体:

关于做好201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应届毕业生“专转本”

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34号)和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苏联院办〔20136号)

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选拔对象

列入省普通招生计划、经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注册学生,均可参加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专业的要求;

3、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分之二,专业技能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分之二,综合素质测评在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分之二,无不及格课程;

4、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二、“专转本”计划和选拔方法

1201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 “专转本”计划总数为2505人(具体计划安排见附件1)。

2、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工作在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经学院审核合格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自主组织考试,择优录取。

三、接收院校和专业

201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接收院校为江苏教育学院、金陵科技学院、南京晓庄学院、南京晓庄学院行知学院、三江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等高校(各校招收专业、指标及学费等见附件1)。

四、报名合审核

(一)程序

1、学校公布通知,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个学生;

2、在考生志愿报名的基础上,经班主任推荐,系部初审后上报学院,由学院审定推荐名单;

3、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后,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五天;

4、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信息报送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和各接收院校。

(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到班主任处报名,填写推荐报名表(推荐报名表见附件2),该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推荐表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1寸照片),随表另加附一张照片。报名截止时间为43,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志愿。

(三)审核

首先由班主任初审报名学生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一律不予上报,班主任汇总后填写推荐报名汇总表(推荐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上报系部审核,各系部汇总后于44日前报学院对外交流中心(上报材料包括:学生报名推荐报名表、系推荐报名汇总表,汇总表应同时报纸质和电子档,系部汇总时请按学生报考院校排序)。对外交流中心报名联系人:孙超老师,电话:18952729577,邮箱:18952729577@189.cn

  五、考试

(一)考试由各接收院校自主组织考试,按照向社会公布的考试录取章程进行选拔并承担相应责任。接收院校于316通过学校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的考试录取章程,相关要求在考试录取章程中明确告知。

(二)考试科目

江苏教育学院师范类“专转本”专业文化考试科目安排: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人文教育〕、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美术学、音乐学等文件专业的考试科目包括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三门;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小学教育、应用心理学等理科专业的考试科目包括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三门。小学教育、应用心理学两个专业文理兼收。

报考其它院校“专转本”专业的,考试科目为3门(英语及两门专业科目),英语为统考科目。考试内容由接收院校在考试录取章程中公布。

(三)考试时间

江苏教育学院师范类“专转本,考试时间为41314日,其他接收院校考试时间统一为429,考生于考试前一天下午133018:00到接收院校领取准考证,并交纳考试费。

(四)考试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统考费每科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交纳考试费145元。

(五)报考江苏教育学院师范类“专转本”学前教育、美术学、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江苏教育学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加试,有关具体事项由江苏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六、录取

录取工作由接收院校负责,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制定录取办法。省教育厅统一划定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后,各高校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30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江苏教育学院录取名单同时抄报教育厅师资处,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七、免试及优先录取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接收院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可免试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各接收院校。

八、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3、“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普通高校二级学院招收“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XX学院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独立学院招收“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系部、班主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要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个学生。

2、严格把关

按照学生报名条件,严格把关,审定好学生报名资格。

3、按时上报

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生名单及各种材料,过期按放弃处理。

4、责任追究

省教育厅强调,凡在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录取过程中违反规定的院校,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校选拔或接收“专转本”学生的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附件:1201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计划表

      2201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推荐报名表

      3201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推荐报名汇总表

 

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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